|
一○三年度宋作楠先生紀念獎助學金
*申請資格:
(一) 會計系二年級(含)以上大學部在校學生,並經系主任推薦;
(二) 家境清寒需要財務補助;
(三) 申請前一學年學業總平均成績七十五分以上或全班排名達前50%;
(四) 申請前一學年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。
*申請手續:
填具本獎助學金申請書連同下列文件函寄本基金會甄選。
(一) 家庭及個人財務狀況說明書。
(二) 當事人同意書 (取得立同意書人簽署,包括父母、兄弟、姐妹或戶籍謄本、
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、低收入戶證明所列成員等)。
(三) 系主任就品學及清寒狀況之推薦信。
*註:系主任推薦信將於申請同學通過本系初審之後,統一辦理。
(四) 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乙份,低收入戶請附鄉鎮公所發給之證明文件。
(五) 前一學年在校成績單正本乙份。
(六) 身分證及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各乙份與戶籍謄本乙份。
有意申請並符合資格的同學,於10月30日(四)12:00前(逾期恕不受理)
備妥上列所需之申請文件(如附件),於截止日期前送至會計系系辦備審。
附件下載:http://www.tnsfoundation.com.tw/download/103.zip
1.「一O三年度宋作楠先生紀念獎助學金」申請書
2.一O三年度宋作楠先生紀念獎助學金申請-當事人同意書
3.「一O三年度宋作楠先生紀念獎助學金」系主任推薦函
其餘相關資訊請參考宋作楠先生紀念教育基金會網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