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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3-2 申請五年修讀學碩雙學位重要時程及相關規定(104.04.23更新)

103-2 申請五年修讀學碩雙學位重要時程及相關規定(104.04.23更新)

  • 申請期間:4月27日(一)~5月15日 (五)
  • 審查結果:5月底,將於會計系網頁公告。
  • 選課期間:6月2日~6月10日
經審查合格的學生,若來不及選修碩士班課程,可於下學期加、退選時間辦理。
若未按各系規定選修碩士班課程,將喪失準研究生資格,由備取生依序遞補
檢附資料:
1. 申請書(詳如附件)
2. 歷年成績單
3. 前五學期名次證明
4. 讀書計畫書
5. 各項有利審查之資料。
 
請有意申請的同學,備齊以上資料
於申請期限內繳交至會計系系辦。
 
如有疑問請洽會計系系辦
聯絡人:邱瀅芝
分機:(03)863-3073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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